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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安吉汽车环保公益基金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私家车主积极参与环保公益事业,提高私家车主环保意识,设立安吉汽车环保公益基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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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: 第三章 评审与批准 第五条 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继续评审: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 安吉汽车环保公益基金获资助者在接到批准通知后一周内,根据申请时提交的活动计划书撰写项目进程表,提交给委员会。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 |
| 附:项目申请使用流程 点击下载申请表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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